您的位置: 首页 > 生活常识 >

「说法」行拘、刑拘和司法拘留,到底有什么区别?

15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3 13:16:38    

我们在关注新闻的时候,常常看到违法人或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行拘、刑拘或者司法拘留,他们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今天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他们仨到底有什么区别。

一、行拘

行拘是行政拘留的简称,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法规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例如,无证驾驶、再次饮酒驾驶等。

二、刑拘

刑拘是指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除了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对于符合上述(4)、(5)项规定作出拘留决定的,由公安机关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此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4款和第75条第2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以避免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间发生逃跑等风险。

三、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综上所述,刑拘是针对违反《刑法》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行拘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司法拘留是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