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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代行政区划 中国行政区划简史

76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23 20:24:00    


三千年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是一个复杂的逐渐演变的过程。大致可分为:商周的国邑分封制、秦汉晋的州郡县制、唐宋的道(路)州县制、元明清的省府州县制、现代的省市县制等5个时期。

一.国邑分封制(商周)

1.1分封制(商周): 商周时代,王都附近的地方由天子直接进行统治,其它地方分封给贵族和功臣,亦即诸侯国。诸侯又将所属土地分给卿、大夫,作为采邑。这种管理方式主要分为国—邑两级。

1.2郡县出现(东周):春秋中后期,大国常常将拓土开疆新征得的土地,不再进行分封,设郡—县2级由国君直接统治。

.州郡时期(秦到隋)

2.1郡县制(秦):秦始皇统一六国,废除分封制,在全国推行郡—县2级制,最初将全国分为36郡,后来增加至48郡。汉初,郡县制和分封制并行,七国之乱后逐渐改为郡县制。

2.2州郡县制(汉晋南北朝):汉武帝时在郡上设置州,做为中央派出机构,全国共13州。东汉末年,军阀割据,州由监察区逐渐成为行政区,形成州—郡—县3级体制。两晋南北朝,沿用州—郡—县3级体制,不过州和郡的数量大为增加。

2.3州县制(隋):隋统一后,废除郡,改为州—县2级,郡退出历史舞台,全国190个州,1255个县。隋朝的州与秦朝的郡其实是一个意思,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从秦到隋完成一个历史循环。

三.道路时期(唐宋)

3.1道州县制(唐):唐太宗时,在州上设道,全国分10道,唐玄宗改为15道, 道—州—县3级制逐步形成。唐朝的道大致与汉朝的州类似。唐朝的道—州—县与汉朝州—郡—县其实还是一个意思,历史又在重复。唐朝时开始出现“府”,与州同级,如:京兆府、太原府等。


  • 3.2路州县制(宋):宋太宗时,改道为路,实行路—州—县3级制。路的数量也有所增加,北宋末期共24路。
  • 四.省府时期(元明清)

    4.1省路州县制(元):元朝由于疆域较大,在路上设行省(简称省),全国共12省,省作为最高一级行政区划沿用至今,形成省—路—府—州—县制,实际上存在多种跨级管理的情况,3级或4级的居多。

    4.2省府州县制(明清):明代废路改府, 实行省—府—州—县制,路退出历史舞台。明清的省大致等于北宋的路,历史又经历了一次轮回。


    五.省市时期(现代)

    5.1省管县市(1912--1978)

    1912年废府,散州改县, 1928年废道,从此道、府、州退出历史舞台,形成省—县2级制。

    1932年在省和县之间设置了行政督察区,作为省的派出机构,1949年改称专区,1970年改称地区。

    1921年广州市成为全中国第一个市,后来又陆续建立了一些市(市分为直辖市和省辖市两类),形成了县市并存的情况。形成直辖市1级、省—市2级、省—(地区)—县3级等三种体制并存的情况。

    5.2市管县(1978--至今)

    改革开放后,进行了一系列行政区划改革,目前市共有3种: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

    撤地设市、地市合并、撤县(市)设区:撤销地区,将所在城市改为地级市,目前地区仅剩7个(新疆、西藏、黑龙江),地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地区作为一级行政单位从出现到消失经历了不到100年的时间。市由狭域市变成了广域市,省—(地区)—县3级演变成了的省—市—县3级。同时,为了城市化需要,扩大城区范围,将直辖市/地级市所辖的县或县级市改为区。现在市的管辖范围与清朝府的管辖范围重合度较高,但城市化程度已大为不同。如今已经出现了一批不管辖县或县级市的市,比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武汉、厦门等。

    撤县设市、省管县:县改为县级市,县直接管辖乡镇,不分区,但仍隶属于原地级市。与地级市距离较远的县级市,难以纳入城区范围,未来是否会改为由省辖呢?这可能要看未来几十年城市化程度来决定。目前只有新疆、海南等少数县级市或县是由省来直接管辖的。

    可以看到,行政区划是随着政治和经济需要,不断演化的过程。层级在2级到4级之间不断调整,行政级别有的被废弃不用(郡、路、道、府、州、卫、监、地区等),有的旧名新用(比如:镇),同时又发明了很多新的级别(特别行政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市、区、街道等)。未来也会随着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演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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