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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有哪些?

17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2 13:51:44    

 驰名商标一直是商标法领域的痛点。长期以来,驰名商标被异化,认定泛滥、宣传不规范,与其制度设立的初衷背道而驰。那么驰名商标怎么认定,保护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驰名商标怎么认定,保护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目前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

  A、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权利相同或相近似时,在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B、商标争议案件中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商标驰名的认定申请: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C、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该商标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D、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向地方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律师解析: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有严格标准,但并不必然要求当事人逐一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相关事实,对于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广为知晓且原告已提供基本证据的,可以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予以认定。

  驰名注册商标的跨类保护以“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为要件,跨类保护的范围应与其驰名程度相适应。如果使用被诉标识的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被诉标识使用者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不正当利用了驰名商标的声誉,损害了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被诉行为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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