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现在很多人熬过了三年异地,七年之痒,却熬不过彩礼买房,最后不欢而散。还有一部分夫妻,婚后不幸福,离婚后,便想要回彩礼,那么离婚时,彩礼究竟要不要返还,是当今社会非常大的争议点。
张女士和王先生是经人介绍相识,由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婚后并不幸福,相处并不融洽。加之张女士是典型的事业型女强人,对居家型的爱人不甚满意,经常为此发生争吵。
去年年底,双方就离婚问题进行了第一次沟通,决定离婚,但是王先生要求张女士返还结婚时的彩礼,并且对已经花费的彩礼做出说明,同时要求车子归他所有,不支付张女士折扣款。
张女士觉得王先生不讲道理,两人进行长达半年的沟通,还是一直围绕车辆折价款,彩礼花费和返还等问题纠结不断,达成一致后又反悔,如此反复,张女士身心俱疲,不愿再与王先生沟通。
本案争议:车辆折价款问题
今年6月,张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元甲律所事务所,找到了姚平律师团队进行委托。
律师团队了解了案件经过,总结出双方没有子女,不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而彩礼在原则上是不应返还的,所以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婚后共同购买的车辆折价款问题。
该车辆大部分是由张女士父母出资购买,但是却登记第三人名下,如果离婚诉讼,很难将该车辆划分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因此,诉讼离婚对张女士是不利的,元甲律师建议和解离婚。
案件过程,元甲律师多次和王先生沟通
元甲律师团队代表张女士和王先生沟通了数次,发现之前半年双方沟通不顺畅,是因为缺少中立的,专业的律师去分析利弊。
元甲律师每次和男方沟通,不仅仅只是站在张女士立场上,更是在维护张女士利益的同时,以第三方的态度为王先生分析,很快便取得了王先生的信任。
对于彩礼返还的问题,元甲律师耐心的给对方讲解了法律规定以及大量的司法实践案例,而车辆也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王先生认可了元甲律师的方案。
随即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车辆折价款在办理手续当天一次性付给张女士。
案件结果,元甲满足张女士诉求
功夫不负有心人,从接受委托到办理离婚手续,仅用27天!张女士不仅不需要返还彩礼,也不需要对已经花费的彩礼做出说明,而且还获得了车辆的折价款。
元甲律师寄语:和解和诉讼都是律师处理案件的有利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指定适合案情的诉讼策略,诉讼策略选择得当,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真真切切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案件延申,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本次案件,张女士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
身为元甲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为陈先生获赔14万余元感到开心的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努力,一直凭借“专注、专业”精神,更好的为每一位委托人争取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