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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宪政”与“三权分立”,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

5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2 23:52:32    

说到无产阶级专政,可能有些人既熟悉又陌生,它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工人阶级专政,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其内涵如下:

1、国家政权:由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2、阶级关系: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最宽广的民主,对资产阶级和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历史使命:消灭资产阶级和剥削制度,实行社会主义,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只要大家把握住这三条,那么就可以深刻认识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了。

有人可能会问,我们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这与无产阶级专政到底有何区别?

实际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还是无产阶级专政,只是结合我们自身国情和特色对表述做了修改而已。

最大的变化,就是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扩充,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无产阶级一起作为统治阶级。

在了解了何为无产阶级专政之后,我们再来讨论为什么要对“西方宪政”和“三权分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西方宪政”和“三权分立”具有一定的迷惑性,类似于“糖衣炮弹”的形式,很多人被其表面现象所迷惑,从而对其迷恋。

今天,我们就扒开现象看本质,看看“西方宪政”和“三权分立”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的西方宪政,其经济基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追求剩余价值。

其统治阶级资产阶级就是以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用这种生产方式建立起宪政制度来维持其统治地位。

这一点导出西方宪政的根本,就是靠宪政制度来维系其对无产阶级和劳动者的剥削和压榨。

西方宪政,前身就是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其推崇法先于国家的观念,而自然法中的很多概念都是唯心主义学说。

这一主张与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背道而驰,更不符合实践论。

而社会契约论又是在自然法的基础上诞生的,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根基不稳,权力靠契约来维持,这本身就与历史发展相脱节。

从哲学角度讲,西方宪政不可能科学的揭示社会发展规律。

西方宪政推崇原罪和悲观文化,宣扬人性本恶论,这是其权力的设置的主要依据。

西方宪政遵循的很多观点都是形而上学观,与辩证唯物观背道而驰,比如“绝对普遍”观点,这种观点无处不在。

我们都知道,任何矛盾都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所有观念都不是永恒,而是暂时的、历史的。

只谈普遍性不谈特殊性,这本身就是一种反科学、不客观的认识,违背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历史唯物主义观。

不但如此,宪政的很多理论还与辩证唯物法相违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发展逻辑和历史规律,其特点各不相同。

把西方宪政说成是“万能药”,这不是辩证法思维,而是一种唯心式的形而上学,是一种盲目的、片面的认识。

再看“三权分立”,这是一种资产阶级的政体,其基础是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实质是资产阶级独占且不与民分权的制度。

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机器,披上三权分立的外衣,目的是进一步巩固统治,这种制度具有虚假性、欺骗性和迷惑性。

表面上看,三个机关相互制衡,实质上还是提线木偶,受资产阶级控制,其所有措施、策略都是为其阶级利益服务。

对于西方宪政和三权分立,我们一定要纠正模糊观念,看清其本质,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渗透。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现阶段的专政对象之一就是“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及“司法独立”等理念。

如果对西方宪政和三权分立抱有幻想,那我们就不是一个纯粹的革命者,也不是一个合格的马克思主义者。

我们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消灭资产阶级和剥削阶级,以及各种私有制理念,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所以说,“西方宪政”与“三权分立”,就是现阶段乃至以后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绝不能被其外在现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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