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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63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4 10:49:39    

前言

得病之后去医院治疗,是大部分人的第一选择。但是受到技术水平、责任心、患者是否遵守医嘱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医患矛盾屡上热搜。而当治疗结果没有达到预期标准或者加重的时候,有些人第一反应就是先去怀疑医院,认为发生了医疗事故。但是医疗事故并不是你怀疑就成立的,那么什么是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本篇和大家一起探讨关于医疗事故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医疗事故?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而究竟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由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我们在怀疑是医疗事故时,要在不应有的损害结果出现的基础上,如患者的精神、身体出现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病情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而不是一味的甩锅给医院。

发生医疗事故了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去医院吵闹并不能解决问题,搞不好过激的行为还会触犯法律。在发生医疗事故后,首先一定要平复心情、保持冷静,然后通过正确的方式和医院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封存复印病历,以便于固化证据

封存病历需要到医院医务处(科)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对病历的页数进行清点,并注明页数。注意病历是否为完整病历,如为完整病历需注明;如为不完整病历则注明的同时备注还有哪些病历没有封存。

(2)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除封存病历之外,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便于后期在调解或者诉讼过程中能够使诉求得到更有力的支持。

(3)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首先必须通过当地卫健委申请,由卫健委委托医学会鉴定,一般医学会不会受理单方面申请,申请时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病历资料;

医学会受理后,将出具受理通知书,一般一个月左右会安排开听证会,听证会要求医患双方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出具后,医患双方如不认可鉴定结论,都有权利申请上一级医学会鉴定;

(4)调解

调解分为医调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医调委调解 全称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机构,专业性较强,调解成功率高于其他调解方式。

行政调解 一般只有投诉到卫健委后,卫健委对医疗纠纷案件非常重视的情况下才会有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 司法调解一般为法院的诉前调解,还有一种是双方或在第三方主持下的调解达成协议后,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5)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医疗纠纷处理的核心程序,是对损害结果、伤残等结果经鉴定后得出的关键性结论。对于患方来说应当对陈诉材料尤为重视。

(6)诉讼 对于调解不成,或者不愿经调解时,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的话

医疗纠纷是非常复杂的案件,上述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先后选择或同步进行,对于专业要求极其高。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情况进行准确地判断,同时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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