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很好理解,保的就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也很好理解,保的就是财或物发生风险的时候产生的财务损失。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本质上都是发生风险时候的一种财务损失补偿。然而,人和财物,标的不同,所面对的风险截然不同。财产险一般为分家财和企财,由于家财险应用范围较小,我们今天主要讨论企业在选择财产保险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企业财产险保什么风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对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对保险标的造成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
我们常常说重疾险的理赔,一定是合同里约定的疾病能赔,没有写的病种不能赔一样,企财险保障的也是"合同中列明"的风险才可保,没有写的,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根据具体的保障范围不同,企财险可以分为:
财产基本险,从名字上可以看出,它只保障最基本的风险,保障范围只有四种: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对企业财产造成的损失。其他风险对于财产造成的损失则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因为保的少,所以费率也是最低的。
财产综合险,相对基本险来说保障范围广了很多,在基本险的基础上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对财产造成的损失。
看这个保障范围,财产可能遇到的一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在保障范围之内了。
不过,保险公司对于暴雨、飓风、洪水等等这些自然灾害都有明确要求。比如暴风:指风力达 8 级、风速在 17.2 米/秒以上的自然风。理赔的时候需要气象局出具的气象证明、或者有相关新闻报导资料才行。如果风不够,也是赔不了的。
财产一切险,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都在赔付的范围之内。保的多,当然费率也高。
有一点需要重点关注,财产保险不管是综合险也好、一切险也好,默认的条款是不保地震以及地震造成的次生灾害的。主要原因在于如果发生地震,损失无法估量。
如果企业位于地震高发地区,想保此项风险需要单独加上地震扩展条款,当然保费也会相应增加。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程度、保费预算来选择投保基本险、综合险或者一切险。
二、企财险投保注意事项
1、保额多少为适合?
财产险的保额可由企业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企业建造厂房会有建筑协议,购置的设备会有采购清单,库房存货都会有盘点记录等,可以此为依据来确定保额。
建议企业根据财务清单足额投保。若未足额投保,由于相应保费也交的少,则出险时只能按投保比例赔付。
若未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赔付
比如,一家商场投保财产综合险(假设无免赔),因暴雨导致商场天花板漏水,专柜木质地板被泡,经勘察后实际损失为5000元,但此专柜装修价格为18万元,投保时却只保了9万元,投保比例为50%,那么可以得到的理赔金额则为5000*0.5,等于2500元。如果此专柜足额投保,则可以获得全部赔偿。
有些小伙伴儿可能就想了,那我多投点,是不是就会赔付多了呢?
No! No! No!
虽然超额投保已经交足了保费,但是,财产保险是一种典型的损失补偿保险,只会补偿发生风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不可能让被保险人获利。
假设一台空调年初实际价值10000元,投保时保单上价值是11000元,过一段时间后,因保险事故造成全损,即使你多交了保费,保险公司也只会按照实际的10000元来赔付。如果过了几年损坏,还得考虑折旧价值。
简而言之,不足额投保,保费少交了,只能按投保比例赔付;超额投保,即使多交保费,也只会赔付实际损失。不过,多交的保费保险公司也需要退还。所以,企财险的保额和实际的保险标的价值相当即可。
财产险保额和赔付的关系
2、附加责任可选
企业财产险的免责内容也比较多,除了违法和投保人过失外,盗窃、抢劫、室外广告牌、天线等等也都是不保的。如果想要保障此类风险,可以通过增加相应的附加险来实现。
财产险常见免责条款
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责任较多,全部罗列下来有100多项可选。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常用的附加条款。
常用的几种为:
- 盗窃、抢劫扩展条款:保障了因抢劫、有痕迹的入室行窃或盗贼暴力侵入营业场所而造成的被保险财产损失。此条款多应用于商场、酒店、黄金珠宝店、手机店等。
- 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主要保障因高温、高压、碰撞等造成水箱、水管破裂以及引起的其他损失。此条款为财险综合险常用条款之一,一般商场、企业等因水管爆裂发生的财产损失理赔率还是比较高的。
- 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保障了企业因建筑物进行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常用的附加条款还有很多,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的时候可以咨询专业人定制方案。
3、免赔额的设定
一般财产保险都会设有免赔额,设定的方式为免赔额XX元或百分之多少,二者以高者为准。
某财产险约定免赔额的方式
由于各家公司的产品政策不一样,我们在选择投保方案的时候,需要关注的就是免赔额与免赔比例,同样的保费情况下,肯定要选择免赔额低、免赔比例低的方案。
4、特约条款
特约条款做为保单的组成部分,和保单具体有同等效力。
在投保一份保险的时候,也需要关注的是特约条款中的内容,看看是否合理。
某商场财产险特别约定
比如上面这份保单中,投保单位为一家商场,特别约定条款中除了常规约定保险合同形式、适合条款之外,第5条中约定了每次事故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的10%,两者取高;不足额投保按比例赔付;特别是第3条:
- 发生火灾事故后,必须提供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的,未提供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注明"起火原因不明"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起火原因可以排除……,不排除……引发火灾"的火灾情况,每次事故再加免20%。
商场是经营性企业,消防设施都已经过安检,但并不意味着发生了火灾就一定能赔付,在此项特约条款的约定之下,如果没有火灾事故认定书,或者火灾原因不明,都无法得到赔付。
一般此类条款多用于家具制造行业、板材加工行业、家具仓储类、纸制品制造行业、塑料制品及薄膜等高风险企业的风险管控。但是商场负责人对于财产保险了解有限,保险公司加上此特约条款后,商场并未提出异议。试想,如果商场内发生火灾,却因为加上特约条款,起火原因不明造成拒赔,那企业就得蒙受预料之外的损失了。
保险,已经是企业转移经营风险的必要手段之一。在很多时候,保险甚至成为一家企业东山再起的资本。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一样,条款繁多,如果想要选择适合企业的财产保险,既要保障面临的所有风险,同时又要节省保费,就需要向买人身保险那样,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及需求,找专业士人咨询定制方案,不能只听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