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大家讲解的是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了工伤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做一个介绍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职工可以享受的各项工伤待遇来源于两种渠道支付,一种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这笔钱由社保中心支付到工伤职工本人的省内社保卡金融功能内,有以下几项待遇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里的费用包含给工伤职工支付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
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比如说安装假肢,安装轮椅的费用
4、生或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需要强调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的工伤都可以领取,伤残津贴只有1-4级的工伤人员才可以领取。
6、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用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伤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人员在当地不能治疗的需要去外地治疗,那么就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外地治疗,去外地的交通食宿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具体参照参保地的报销标准予以执行另一种: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含以下三项
第一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用
第二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第三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是职工发生工伤后享受的工伤待遇总结。
作为参保职工首先要了解自己权益,但更重要的是:发生工伤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给单位,并通过单位进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