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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的时长是否以“动工开发”作为区分点

24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3 16:51:24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的时长是否以“动工开发”作为区分点?专注行政政企纠纷、行政诉讼法律服务多年的孟雷律师为大家讲解。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一旦认定为闲置土地之后就会进一步进行区分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闲置的时长以及是否已动工。针对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会做出不同的处置办法。闲置的原因主要分为企业自身的原因和行政机关的原因。

如果说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原因,那么也会针对行政机关的原因采取一定处理。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根据规定也被认定为行政机关原因造成的。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如果是行政部门的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处置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第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但延长动工开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处置方法是可以调整土地的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需重新核算收缴,退还土地价款。因为中间有改变土地用途,如果土地价款进行变化的,要调整土地价款。改变后的土地用途也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改变规划的,可以调整。

第三,可以进行临时使用,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有偿收回国有建设地使用权。比如说规划的调整,要补交相关的价格,或者规划的调整,企业不想做了,那么双方协商,这时候由行政机关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是因为规划调整,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闲置的,那么可以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五,可以置换土地。对于已交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重新置划一块土地。因规划调整土地不能再进行建了,那么给重新调换一个地方。

如果说非行政机关原因导致的被动工开发的,第一种,被动工开发如果满一年的,相关部门会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满一年后就征缴土地闲置费。如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相关部门下达收回国有建设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非常严重的一种情形,因为企业自身的原因已经导致土地将被无偿收回。当然了也在尽最大的努力去救济。无偿收回在实践过程中占的比例还不是很多,补偿收回很多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原因,可能占了一半以上的这种情形啊。另外其他情况,特殊情况是协商进行收回。真正无偿收回的在实际过程当中比例应当说占的还是相对比较少,但是对企业来说也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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