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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履职知识】什么是人大代表任期制?

239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5 20:25:51    


什么是人大代表任期制?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是人大代表的特点之一,是指担任人大代表职务的法定期限。任期制是终身制的对称。实行任期制,有利于改进工作、强化监督,可以促进人大代表在有限的任职期间,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都是五年。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代表任期的具体计算标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补选产生之日到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上面所说的人大代表的任期指的是正常的任期,不包括辞去代表职务、代表职务被罢免等情形。


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有三层含义:一是人大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只在一个相对应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内具有代表资格。因此,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任满了法律规定的任期,到期就要进行换届选举。二是人大代表只有在任期之内才具有代表的职务、权利和义务。一旦届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法律规定的代表所享有的权利和其所承担的义务也随之自然消失,其工作和活动就不再有合法性,也不享受代表执行职务的法律保障。只有重新当选代表,才能再次获得代表资格。三是人大代表在任期之内,都要执行代表职务和履行代表职责,珍惜代表的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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