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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辉县市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56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7 14:48:37    

辉县市是一座有3000多年历史、集壮美太行山水和厚重文化底蕴为一体的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撤县建市,是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书法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共工故里,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国家级试点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是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和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

历史沿革

西汉,县境东部设共县,西部属山阳县。统隶河内郡。

三国,魏置朝歌郡,共县改属朝歌郡。

晋,改朝歌郡为汲郡,共县属汲郡。

东晋义熙五年(409),改属黎阳郡。

北魏,共县、山阳县同属汲郡,后共县归林虑郡。孝昌二年(526)置山阳郡,治初在共城,后移山阳城。

东魏,设共县,属林虑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并共县人获嘉县,移获嘉县治于共县城。

隋开皇六年(586),省山阳县,改置共城县。属河内郡卫州。

唐武德元年(618),于共城置共州州治,辖共城、凡城(治在今市西南凡城)二县,属河北道。武德四年(621)废州,并凡城县入共城县,属股州。贞观元年(627)改属卫州。六年(632)并博望县(治在今卫辉市北吕村附近)入共城县。天宝元年.(742)改属汲郡。乾元元年(758)复属卫州。

五代,共城县属卫州。

北宋,共城县属卫州。

金,共城县仍属卫州。大定二十六年(1186)为避河患,徙卫州治于共城,二十八年(1188)复归旧治。大定二十九年(1189)避显宗允恭(共之谐音)讳,改共城县为河平县。章宗明昌三年(1192),改为苏门县,属卫州河平军管辖。贞祐三年(1215)九月;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句命名),升苏门县为辉州。兴定四年(1220)析修武县之重泉(即今市区西南之邓城)置山阳县,属辉州。

蒙古太宗四年(1232),辉州属彰德路彰德帅府,领苏门、山阳二县。后改属卫辉路。世祖至元三年(1266),废苏门县,改山阳为镇,仍称辉州。

明洪武元年(1368),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布政使司卫辉府。

清代,辉县属卫辉府。

民国2年(1913),辉县属豫北道,翌年改称河北道。民国16年(1927),撤销道建制,辉县为省直辖。同年天门会在西平罗建立合平县,不久即废。民国21年(1932),辉县属河南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新乡县城)。民国28年(1939)元月,改属第十三行政督察区(专署先驻滑县,后移辉县西平罗)。

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国民党及日伪三种政权并存。

民国27年(1938)2月,国民党第一战区在辉县西部石门建立辉县县政府,同年7月投降日军。民国27年(1938)4月,河南省政府在辉县北部杨家岭建立另一个辉县县政府(县政府先后驻西平罗、尚庄、九峰山)。民国32年(1943)6月,所属武装全部投靠日军。同年7月,中共太行区委在县城北部山区沙窑村建立辉县抗日县政府(县政府先后驻南平罗、西平罗等地,后改为辉北县抗日政府)。民国33年(1944)2月11日,在峪河口杏树庄(今部队营区)建立辉嘉县抗日县政府(县政府先后驻薄壁、瓦房庄——今振国村等地)。同年10月在杨间川麦窖建立新乡县抗日县政府(县政府先后驻麦窖、滑峪等地)。三个抗日县政府同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第七专区。民国27年(1938)4月,侵辉日军在城内建立日伪辉县县公署。民国34年(1945)8月,日军投降,辉北县抗日政府进驻城内。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共产党两种政权对峙。

民国34年(1945)10月,国民党军队进犯县城,国民党县政府人城,辉北县抗日政府转移西平罗。是年12月,辉北县抗日政府(驻西平罗)改称辉北县政府。撤销新乡县抗日县政府,建立辉县县政府(驻赵窑)。西部仍设辉嘉县(民主政府)。三县同属太行区第五专区。民国35年(1946)6月,三县合并为辉县(县政府驻宪禄村),改属太行区第四专区,次年又改属五专区。民国38年(1949)2月,国民党军队投降,辉县县政府进城,属太行四专区(专署在焦作)。同年8月,改属新乡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辉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11月,撤平原省,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2月,新乡专区撤销,辉县属新乡市管辖。1988年10月11日,撤销辉县,建立辉县市,属县级,省管辖,新乡市代管。

行政区划

1949年底,二区分为两区,南寨为二区,南村为九区,原九区(吴村)并人六区(峪河)。

1953年1月,全县辖10区,112乡,349行政村。

1955年底,全县1区(二、九区并为南村区,辖南寨、西平罗、南村3个中心乡),1镇(辖城内、东关、西关、南关、城后、吕巷、东石河),19中心乡(代行区公所职权),52乡,331行政村。

百泉中心乡,辖百泉、八盘磨、九圣营3乡;南寨中心乡,辖南寨、孙石窑、白甘泉(今北岸泉)3乡;西平罗中心乡,辖西平罗、沙窑、沙岗3乡;南村中心乡,辖南村、富庄(今付家庄)、新村3乡;黄水中心乡,辖黄水、茅草庄2乡;上八里中心乡,辖上八里、何庄、褚邱3乡;张飞城中心乡,辖拍石头、张飞城2乡;高庄中心乡,辖高庄、苏村、北新庄3乡;张村中心乡,辖张村、宰坡、宰河3乡;常村中心乡,辖常村、古章、平岭3乡;吴村中心乡,辖吴村、延和、裴村营3乡;峪河中心乡,辖峪河、冀屯、寺庄3乡;南姚固中心乡,辖南姚固、姬寨2乡;耿村中心乡,辖耿村、北流2乡;赵固中心乡,辖赵固、花木、小寺3乡;薄壁中心乡,辖薄壁、马庄2乡;观流河中心乡,辖观流河、赵和庄、平甸3乡;孟庄中心乡,辖孟庄、郭村、郑屯3乡;胡桥中心乡,辖胡桥、请下佛、新桥3乡。

1956年11月,将52乡并为39乡,增设南寨、上八里2区。合作化后,原行政村一切行政事务,均由合作社办理。

1958年8月,以原行政区为基础建10个人民公社,实行军事组织,数村联片建团,村建营,营下设连、排、班。

1959年以村联片设管理区,以原行政村设生产大队,大队划若干生产队。

1962年元月,划赵固公社东部(黄水河以东)27个生产大队建中小营公社;划峪河西部26个生产大队建吴村公社。全县12个公社。

1963年3月,划城关公社西北部25个生产大队建百泉公社;城关附近11个生产大队建城关镇。6月,撤中小营公社,并入赵固公社。

1969年8月,增设西平罗、拍石头、张村、黄水、冀屯、胡桥、北云门7个公社。全县19个公社,1个镇。

1973年,新建三郊口、沙窑、平甸、后庄、王敬屯、褚邱6公社。同时,将上八里公社茅草庄,高庄公社五里河、新乡庄、西孟庄4个大队划归城关镇;将上八里公社大刘庄、阎庄、四里庙划归梁村公社。全县1镇,25公社。

1982年,梁村公社改称孟庄公社。

1984年初,农村体制改革,公社改乡,生产大队、生产队改称行政村和村民小组。

1985年辖南寨乡、三郊口乡、沙窑乡、西平罗乡、后庄乡、南村乡、常村乡、张村乡、高庄乡、拍石头乡、黄水乡、上八里乡、褚邱乡、薄壁乡、平甸乡、王敬屯乡、吴村乡、峪河乡、冀屯乡、占城乡、赵固乡、北云门乡、孟庄乡、胡桥乡、百泉乡、城关镇。

1987年3月,平甸乡并人薄壁乡,另设洪洲乡。

1988年6月,将孟庄、百泉、薄壁、峪河4乡改为镇。

1989年辖5镇21乡,530个行政村。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耕地940705亩,人口694988人。其中回族3891人,蒙古族230人,土家、彝、壮、满、侗、藏族共35人。市政府驻城关镇。

1990年全市设5镇,21乡。其中,山区9乡;丘陵区3乡,2镇;平原区9乡,3镇。辖531行政村(村民委员会),1452自然村。

1992年对44个自然村村名重新命名、更名。

1993年对中心路、东环路、东外环、南环路、西环路、西外环、北环路等367条街、巷、道路重新命名、更名,6月城关镇设置新新、郊南等13个居民委员会,百泉镇设置湖东、梅溪等6个居民委员会。

1994年,南村、常村、吴村3个乡撤乡建镇。

1995年,南寨乡撤乡建镇。

1996年,上八里、北云门2个乡撤乡建镇。

2000年,占城乡撒乡建镇。

2002年,全市辖镇12个、乡14个、村民委员会533个,自然村1352个,居民委员会19个,较1989年增加行政村2个(薄壁镇撤回民街村,西平罗乡、上八里镇、褚邱乡分别增设部山、郎岸、大凹3个行政村)。

2005年,城关镇改为城关街道。王敬屯撤乡,并入吴村镇。

2006年,南寨镇与三郊口乡合并。

2007年9月,改胡桥乡为胡桥街道。

2011年2月,由冀屯乡改为冀屯镇。

2022年,撤销赵固乡,设立赵固镇。

2023年辉县市共辖22个乡级行政区,包括2个街道、12个镇、8个乡,分别是城关街道、胡桥街道、孟庄镇、百泉镇、薄壁镇、峪河镇、南村镇、吴村镇、上八里镇、占城镇、北云门镇、冀屯镇、南寨镇、常村镇、赵固镇、西平罗乡、张村乡、高庄乡、拍石头乡、黄水乡、洪洲乡、沙窑乡。辉县市人民政府驻城关街道东大街1号。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人口93万,辖22个乡(镇)街道,540个行政村(含7个移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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