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名词释义
养老保险: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收人、物质帮助和相关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抚养比:指参保者中就业(缴费)者与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者)之间的比值。
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
社会统筹:一定范围内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或者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调剂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
二、养老保险分类
三、我国养老保险建立过程
覆盖范围
应参加人员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
(2)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
(3)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
(5)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以及与境外雇主订立雇佣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的外国人。
(6)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
可以参加人员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参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保险费计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费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本人工资高于本省上年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本省上年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本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本省上年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60%为本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基数。
费率:用人单位16%,职工个人8%(深圳用人单位费率为15%)
个人账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个人账户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6月由人社部和财政部统一公布,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2020年记账利率为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