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避免员工福利费的不合理支出和无效开销,严格控制员工福利费用的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福利费用的管理与控制。
第3条 原则
1.加强员工福利费的管理,严禁随意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开支范围。
2.加强福利费收支预算管理,遵循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
3.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第2章 员工福利费用控制职能
第4条 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财务部是员工福利费的主管部门,对员工福利费实行归口计划管理,控制开支,正确使用。其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对员工福利费的使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2.负责员工福利费报销凭证的审核、报销、记账和会计报表填制工作。
3.制定《员工福利费承包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用于购置福利性固定资产的增资核算。
5.负责对福利费支出办理社会集团购买力批准手续。社会集团购买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使用的经营收入,通过市场购买供集体使用的公用消费品的货币支付能力,包括购买家具、办公用品、文娱用品、书报杂志、交通用具、炊事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支出。
第5条 人力资源部及采购部等有关部门是使用员工福利费的执行单位,其职责如下。
1.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福利成本进行预算。预算程序如图2-1所示。
图2-1 员工福利费用预算程序示意图
2.人力资源部负责掌握员工福利性各项津贴的执行标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组织发放。
3.采购部负责福利品的采购及发放。
第3章 员工福利费控制内容与要求
第6条 福利费开支范围
1.过节费,包括发放的物品、节日补助(不包含加班补助)、员工节日聚餐等。
2.员工活动费,包括旅游(春游、秋游)费、文体活动(含用品)费、员工联谊活动费(包括场地租用费、餐费、奖品等)等。
3.员工生活用品购置费,包括购买家具、炊具、燃气等员工集体宿舍必需的各种用品所花费的各项费用。
4.其他费用,包括员工困难补助费、抚恤金、丧葬费、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费、探视费、慰问员工费、员工体检费等。
第7条 不应从福利费用中支出的项目
1.企业员工奖金、津贴和补助支出。
2.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所需资金不得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3.业务招待费支出。
4.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
第4章 员工福利费控制程序
第8条 人力资源部年末编制下年度员工福利成本预算。
第9条 财务部于年初编制出《员工福利费计划》,下达到各单位执行。
第10条 根据领导批准的计划,由财务部按季度汇总办理控购物资的审批手续。
第11条 员工福利费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2 000元以上者需提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12条 财务部每半年编制《福利费支出明细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公布。
第5章 附则
第13条 本办法执行情况,由财务部负责人按月检查与考核。
第14条 考核内容为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工作内容及要求部分。
第15条 考核结果要与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第16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