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49岁才开始缴纳社保,55岁退休年龄到了,但是社保才缴纳6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张某某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缴纳社保,单位却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合同。张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
一、仲裁能赢吗?
张某某仲裁的理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的任何一款,因此要求单位支付违规解除劳动赔偿金。
单位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张某某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单位按照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合情合理,不存在违规记录。
张某某的情况明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规定。
分析:
【小龙虾】查询资料后发现:江苏与山东法院有过两次类似判决,江苏法院不支持经济赔偿金,山东法院支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关键在于合同签订的结束时间。
江苏法院不支持的原因是最后一次签订并不是整年,只是签到员工退休时间。员工退休之日,合同自然终止,单位终止合同合情合理。
山东法院支持经济补偿金是由于合同到期时间超过了张某某退休之日。
山东认为单位理应意识到员工退休之日,合同签订到员工退休之日之后,又以到达退休年龄为理由终止合同属于违规终止合同。
因此,张某某仲裁能否赢不好说,也很难说!
二、退休年龄到,社保年限不足怎么办?
张某某到达了退休年限,但是社保年限不足,无法办理手续,目前只有三个办法:
办法一:与公司协商,继续工作,让公司继续缴纳社保。达到退休年龄后签订的不再是劳动合同,与公司也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管辖,也不受《社保法》管辖。
特别提醒: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办法二:转为灵活就业者,自行缴纳社保直到养老保险满足退休年限
注意:需要个人承担个人与单位的部分,成本较大!
办法三:转为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养老保险!
这种方法代价太高,只能将个人账户与缴费年限转移,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会非常非常低,十分不划算,不建议这么操作。
总结: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后由于社保缴纳年限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选择个人缴费延长退休时间是最合适的!
三、知识拓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